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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允许的士“拼车” 计费方案有多种

时间:2011-06-30 19:24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
热心网友提问: 如果我是中途上车的,的士票票据怎么给? 海峡都市报讯(记者 薛辉 实习生 杨鹏程) 不少市民都有过高峰期打车难的困扰。这个时候,不少出租车司机会私下要求乘客们拼客,
  

热心网友提问:如果我是中途上车的,的士票票据怎么给?

海峡都市报讯(记者 薛辉 实习生 杨鹏程) 不少市民都有过高峰期打车难的困扰。这个时候,不少出租车司机会私下要求乘客们拼客,也就是几位乘客同乘,然后每位乘客要收取全程的车费。当然,这样的“硬拼”是明令禁止的。

昨日,记者从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,该部门出台新规,在乘客同意的情况下,在福州,出租车可以允许合乘。根据规定,发生合乘时,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,即合乘部分向每位乘客各收取60%的费用。而燃油附加费可以由同乘客人平摊。

如果双方都同意合乘,某种程度上,或可缓解高峰期打车难的问题。但是,这个“合乘”的规定,具体要如何执行?究竟该如何收取的士费?又是否会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和纠纷呢?最关键的是,乘客的权益如何保障?

同乘部分各收60%费用

不少乘客都反映,目前不少出租车司机在高峰路段拼客时,往往收取高于标准很多倍的费用。司机往往是用乘车人数直接乘以车费。

一位林小姐说,她曾经在高峰期时因为赶时间,不得不选择和别人同乘。司机基本上都是对车上的几位乘客各收取100%的费用。如果两三个人同时搭乘,原本是20元的费用,则两三个人都要付20元,这样司机就收到了两倍甚至三倍的费用。“因为有高额利润诱惑,所以部分司机就在高峰期强行拼客,简直是‘坐地起价’!”

按照新出台的规定,如果乘客同意同乘,那么到底该如何算钱呢?记者了解到,根据规定,发生合乘时,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,即合乘部分向每位乘客各收取60%的费用。而燃油附加费是按照每趟次2元加收的,所以同乘时,只需要让同乘客人平摊2元就可以了。

【疑问1】同时上车同时下车的乘客,咋算钱?

对于这种情况,计算起来比较简单。比如两位乘客都在福州火车站上车,然后在华林路下车,按表显示费用10元,那么两位乘客各需要付的费用就是10×60%=6元,然后平摊2元燃油附加费,也就是每个乘客需要付7元。倘若是三位同乘,那么三位各需要付6元,然后三人平摊2元燃油费。

【疑问2】如果同乘的两位客人一远一近,又该如何算钱?

如果从福州火车站出发的两位客人,一位乘客先在华林路下车,显示费用10元,另一位在金山终点时显示30元,这两位乘客到底怎么付钱呢?

具体算法是这样的:第一位客人到了华林路下车,那么他需要支付的费用仍然是10元,10×60%=6元,再加上1元燃油费,即付7元钱就可以下车了。那么第二位在金山下的客人,他需要付出的费用=第一段共乘部分费用+1元燃油费+第二段单独乘坐费用。第二段他单独乘坐的费用是即30元-10元, 20元。那么整第二位客人付费个乘坐过程,=6+1+20=27元。

也就是司机在这次营运中,共收取了两位客人加起来34元(含两元燃油附加费)。不难发现,在这样的同乘中,司机的营收只比正常时多了2元。

当然,如果同乘的是三位客人,计算方法仍然是类似的,合乘部分也是需要各支付60%。

【疑问3】

该先送谁?由路程决定,还是“先上后上”决定?

同乘时,难免会出现新的问题,如果不顺路又要同乘,到底先送谁呢?如果只有在绕路的情况下才能同乘,又咋办呢?

福州市道管处有关人士说,同乘的原则要保证第一位客人的权益,基本上要先送第一位客人到达目的地,当然如果两位客人自己达成一致可以先送第二位客人也是没问题的。但是,如果两位客人因为担心绕路而导致自己吃亏,那么司机有权利拒绝乘客们同乘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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