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国家旅游局、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,两岸四地业界协办的第六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定于2010年9月6日至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。举办海峡旅游博览会,旨在进一步深化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合作,积极培育“海峡旅游”品牌,为海峡两岸旅游业界搭建优势互补、资源互享、信息互通、市场互动的特色平台。旅游精品会展是旅博会重要活动项目,现将中心舞台、福建旅游展区、台湾旅游展区、序厅旅游精品线路展销区、新型业态旅游商品等布展项目向社会公开邀标:
一、邀标时间
1、首次邀标预告发布时间:2010年7月1日(星期四)
2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0年7月8日(星期四)
4、评标时间:2010年7月21(星期三)
二、应标地点:
1、投稿地点:福州市东大路36号海峡人才大厦9层
(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)
2、评标地点:福州市东大路36号海峡人才大厦10层
(福建省旅游局十楼会议室)
三、邀标对象:
1、国内具备户外布展、舞台搭建、会议展览、广告艺术、文化传播、旅游行业招展等经营范围与能力,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公司(或联合体)。
2、具备布展经验,承接过50万以上大型活动展览工程,具有专业项目策划、展览设计、工程制作人才队伍的企业。
四、应标形式
各应标单位参阅邀标公告后,请在指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传真邀标报名表,逾期予以废标处理。
五、报名方式
1、各应标单位参阅邀标预告后,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二),
于7月15日之前传真至旅博会展务部,逾期取消评标资格。
2、第一次参加旅博会展览会布展项目评标的单位于邮寄提供:
a、公司简历(主要介绍公司业绩和规模);
b、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c、提供本企业创作设计、高空施工人员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。
旅博会展务部将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应标资格后,展务部将通知应标单位按期提交密封标书参评。
六、部分项目内容
1、中心舞台特装展区(10m×15m)
2、福建旅游展区特装展区(27m×33m)
3、台湾旅游展区特装展区(27m×33m)
4、旅游精品线路现场展销区(90M2+90M2)
5、新型旅游业态展区(53M×15M)
注:由于展馆平面图未最终确定,旅博会展务部保留对展区尺寸微调的权利。
七、方案要求
整体设计要独具创意,总体形象符合旅博会VI形象,紧扣旅博会“海峡旅游”主题,形式多样。为提高展览资源的最大利用率,布展应尽量考虑采用可多次使用并易于装卸的专业展览配件。同时,展馆内设计效果均须使用中英文描述以符合国际标准。工程预算书的报价应完整、细化,详细标注使用材质及材质的产地、等级、标号和制作成品后的规格、数量、所有权等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、福建展馆考虑用现代的展示材料及创意的造型,突出“海峡旅游”主题,生动活泼地体现海峡旅游“山海一体、闽台同根、宗教多元、民族奇异”的主体形象;风格大气豁然,通透明亮,简洁典雅,色彩明朗,要充分展示福建旅游十大品牌,设计方案力求标新立异,造型简洁明快,将海峡旅游中的“山、水、海峡、文化”等多元素巧妙地融合到设计中,布展展区的整体形态尽量达到优化和固化相结合,凸显独特亮丽的特装效果。
具备功能:①展区内需能容纳至少60个参展单位的展位,设计应考虑60套桌椅(每个参展商配置1桌两椅)的摆放,60个1.2Mⅹ1.8M灯箱宣传图片;②设计独立的储藏间、咨询台以及公共洽谈区;③2台42英寸以上液晶彩电、1台DVD同步播放机及音响播放系统。(平面见附件一)
2、台湾展馆的展示风格需考虑与福建展馆相协调,展示手段体现“宝岛”的旅游风光风情。同时设计策划网上旅游超市,采取现场旅游产品订购、银联刷卡等形式为参展商提供各种便利的软硬件设施,同时展区内涵盖:金、马、澎三个独立展区。其他功能参照福建展馆。(平面见附件一)。台湾馆投标方先行考虑展馆整体氛围营造与外观装饰(展馆内4.5米以上的高空装饰、总体形象墙、总咨询服务台、企业参展商等),体现“宝岛台湾”展馆的整体氛围和设计理念,与福建馆遥相呼应,中标后的布展单位采用中标方的理念,依据旅博会展务部的实际要求,并结合台湾参展企业的需求修正方案。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