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
实践证明,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,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。据受访专家介绍,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核心,在于用制度管权、管事、管人,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,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、法制化水平。
具体来看,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,应加快推进政企分开、政资分开、政事分开、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,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。
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,应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,健全执法过错、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,保证公正司法。
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,应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,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,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,彻底清理“小金库”。
在金融改革方面,应健全金融市场机制,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,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,有效防止和严厉惩处利用证券市场和资本运作等手段进行腐败活动。
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,应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。















